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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生
完全捨棄
Boris



假如有人問我被監禁怎麼樣?我會回答:「好!」很奇怪,是嗎?尤其是我不單要坐牢四年,已破產,喪失了律師資格,在俗世眼中一敗塗地、一無所有的人,為何還可這樣說?答案便是耶穌,我在獄中可以好好的認識祂,這比世上甚麼都好!

我出生於一個小康之家,爸媽年青時從國內出來,讀書雖不多,但勤勞省儉,終於開設自家的小工廠。他們很重視子女的學業,省吃省用也供我和妹妹完成大學。但自小我便以物質豐盛為人生的價值觀。因對數理不精,修讀文科。進大學便選讀文科唯一的專業學系 — 「法律學院」。並不是對法律、公義有何抱負,而是以為做了律師,可以賺很多錢,便可一世無憂了。

畢業後,雄心萬丈,打工兩年多,便開業當老板,但實際上卻沒有任何生意的經驗。在 1989 年底,獨資開了一家律師行,更在短時間內大肆擴充,在兩年間成了一家 160 名員工,聘用 10 位律師的中型律師行。我們專做樓宇買賣,適逢房地產炒賣高風期,每月生意額很可觀,沾沾自喜,以為賺了不少。但實際上,因開支龐大,很快便發現原本是在虧本。利慾薰心和好名的我,天真地以為只是一時之?,很快便可賺一大筆把劣勢挽回,沒有壯士斷臂,反以不同的方法來找資金經營下去,以致債務越來越重。當時不認識耶穌,以很多不同的傳統迷信方法如風水、算命、拜神、問卜來求取心安,花了不少 冤 枉錢。

到了 1996 年底,有一筆很大的債務要馬上償還,竟然冒犯了一家財務公司對我的信任,用一些假文件騙了它一筆很大的款項來償還債務。終於在 1998 年底東窗事發, 1999 年被警方拘捕和起訴,律師行關閉,自行申請破產。在 2000 年 5 月 15 日被判入獄六年,實際上是服刑四年。但這案並不是使我尋找耶穌的主要原因,只使我明白其他迷信的無用,我反以為坐牢是一種解?,以後可從新再來。

但這案卻使我的家庭產生破壞性的影響,當時太太也被牽連其中,還好後來控方放棄起訴她。我們一向未有好好處理的夫妻問題在這時爆發出來,太太應付不了驟然而來的變化及面對審訊的壓力,對將來生活擔憂,天天發生磨擦。我很愛她,想盡力令她平復,但卻不能,心裡很難受,感覺比快要坐牢更辛苦。當時幸好神憐憫我,差派這一位弟兄帶我參加基督教聚會,雖不能馬上使我信服,卻使我逐漸了解神是甚麼。 2000 年 2 月底,有一天在家裡與太太的爭吵中我明白了人的能力是有限的!我最心愛的人的想法我更改變不了!我第一次認識到謙卑和我需要神!我馬上向神禱告和認罪求幫助。自此,我每天讀經禱告,神進入我的生命,開始更新我的心靈,每一天衪都使我看到一些以前的不是,漸漸我確認祂是真實無比的神。

在 2000 年 5 月 14 日,神特別感動牧師為我施洗,在入獄前的一天,我背起了耶穌的十字架,讓主賜我的新生命掌管我,當時面臨入獄,心中卻大有喜樂。第二天在庭上,本來所有人包括律師都預計我的刑期不會超過四年,但法官卻判了我六年。心中雖然驚訝,但卻明白這是神的心意。踏入牢獄時雖然不知前路如何,只知神與我同在,亳不懼怕。

信主以來,蒙神憐憫,對很多事情有了新的看法,尤其是在人生的價值觀上,我不再看重世上的物質生活,因一切喜怒榮哀,只是 匆匆 數十年的事,與永恆相比,根本是微不足道。神是真實唯一的神,是至善至美之源,卻深愛箸我們。祂對我們的愛和照顧,常超出我們「所想所求」,我們又何苦去追逐物質的豐盛?但最重要的是我學會了將自己放在正確的位置──附伏在神腳下,求祂施恩憐憫,倚賴祂的恩典。

神放我在獄中的期間一直在教導我如何去愛祂,如何去愛所有人,當然包括所有囚友。感謝神帶領我從祂的角度去看待和愛他們,我明白只有認識及接受耶穌才可使罪犯不再重返監獄。終於在主的帶領下,我加入了香港啟發課程辦事處負責 「 監獄啟發課程」和 「 職場啟發課程」的推廣,有機會繼續服侍囚友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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